为了给师生提供更好的饮食服务,优化餐厅饮食结构,满足师生需求,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结合自营民族餐厅实际情况,现决定对自营民族餐厅空出的2家档口对外公开招商,公告如下:
一、招商项目和范围
西安外国语大学长安校区自营民族餐厅档口(面积均约8㎡);
范围:符合民族餐厅经营的快餐、泡馍、水盆、胡辣汤及其它特色风味小吃(不能与餐厅现有项目雷同,可在报名时提前咨询)。
二、招商条件及要求
(一)招商条件
1.意向合作方须为个人经营,最好为家庭模式,不接受餐饮公司。
2.意向合作方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资格,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无违法、违规记录,热爱餐饮事业,能够遵守学校、后勤管理处及饮食服务中心的各项规章制度。
3.遵守《食品安全法》及《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等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确保饮食安全。
4.意向合作方原则上具备2年以上经营相应规模食堂档口的经历及经验。在以往餐饮经营中信誉良好,未发生过食物中毒事故、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和债务纠纷等重大事项。
5.意向合作方必须具有符合餐饮行业的“从业人员健康体检合格证明”。
(二)招商要求
1.意向合作方在经营过程中不得私自转包、转让,不得以其他形式随意更换档口负责人,否则学校有权终止合同。
2.意向合作方要充分考虑市场物价变化引起的经营风险,在经营期间如遇到市场提价等因素,未经学校同意不得擅自提高价格,档口必须实行有效的成本核算,严格落实保价稳供要求。
3.合作期间,为确保食品安全,选定的餐品所需购买的各类原材料,须按饮食服务中心规定对已招标产品统一下单,若需特殊原材料或加盟配料,须向餐厅提供每月进货凭证或发票等资料。
4.意向合作方在经营过程中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并严格执行学校后勤管理处及饮食服务中心的各项管理规定。
三、合作期限
从正式明确合作方资格之日起至2025年1月15日,学期考核不合格,或者经营数据综合评定(包括但不限于就餐人次、师生满意度、营业额等综合指标)位居餐厅档口最后一位或未完成所在餐厅指标任务的,饮食服务中心可直接取消对应合作经营方经营资格并终止合作,同时对档口不做任何形式的补偿或者赔偿。
每2个学期,饮食服务中心考评小组结合师生需求、师生满意度、经营定位、经营情况重新确定各餐厅的经营品种和考核方式,经综合考核合格的合作方,可申请继续经营一个合作周期,经考评小组审核同意后实施经营。
四、报名时间及要求
报名时间:2024年2月21日至2月23日
报名要求:意向合作方在咨询后,确定没有与餐厅现有项目雷同的情况后,可根据报名要求填写意向报名表(附件1),及相关菜品投料标准及成本核算表(附件2),电子版发至邮箱361918966@qq.com
附件1:意向报名登记表.xlsx
附件2:菜品投料标准及成本核算表.xlsx
五、现场踏勘
2024年2月24日上午9:00
六、评审原则及办法
采取现场评选的方式进行评审。意向合作方进行10分钟陈述,陈述内容包括:工作经历、本行业从事年限、业绩成果、经营特色、饭菜价格、经营及服务理念等不同维度。评审小组根据陈述情况进行排序。
七、评审时间及地点
1、评审时间:2024年2月24日下午15:00
2、评审地点:学生食堂饮食服务中心四楼会议室
八、确定合作对象
根据综合评分排序确定合作对象,并在相关餐厅门口公示栏公示一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电话通知入选合作方。入选合作方接到通知后3天内须按指定账户信息对公转账缴纳食品安全履约保证金人民币30000元(大写:叁万元整)。并按期持转账收据到饮食服务中心签订经营合同,并按相关规定筹备开餐。
入选合作方在规定期限内缴纳食品安全履约保证金、未签订经营合同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自动顺延第二递补意向合作方。
联系人:刘老师
咨询电话:13679210521
本公告解释权归西安外国语大学后勤管理处饮食服务中心。
西安外国语大学
后勤管理处
饮食服务中心
2024年2月21日